韓國最近的一起事件引來不少關注:44歲女子收養了38歲的朋友,24小時內,兩人關系就從朋友變成了母女。
而這一切僅僅是因為,未婚未育的兩人,想找個方式能夠為彼此養老。
(從朋友變母女的Eun和Lee)
網友們對此大為震撼:我拿你當朋友,你卻一心只想做我媽??
但在了解了來龍去脈后,很多人卻不得不承認,收養朋友做女兒這事兒,還真挺有道理...
收養事件中的「母親」Eun今年44歲,在原生家庭中目睹母親顧家的辛苦操勞后,她一直對組建自己的家庭一事持懷疑態度。
從媽媽不幸的婚姻生活上仿佛能看到未來的自己——意識到這一點后,她決心不要過上母親那種操勞的生活,于是既沒有結婚也沒有要孩子。
2016年,為了擺脫在大城市生活的壓力,Eun選擇搬到鄉下。 在那里,她遇到了自己的畢生知己,Lee。
和Eun一樣,Lee也單身未婚,同樣因為厭倦了大城市的生活而搬到鄉下。
兩人發現彼此都喜歡植物、素食烹飪和動手制作一些小玩意兒,認識后越聊越開心,很快成為了好朋友。
認識不到一年,Eun和Lee決定搬到一起住。按照她們的規劃,住在一起可以減輕獨自生活的不安全感,同時也確保上了年紀或者突然生病時能彼此有個照應。
兩人用幾個月的時間互相熟悉了彼此的生活方式,她們一起分擔賬單、分擔家務,甚至還買下了共同居住的房子。
雖然彼此間沒有戀愛關系,但她們已經親如家人。
不過很快她們發現,目前「彼此照應」的設想雖然很完美,但歸根結底,在法律上兩人的關系只是陌生人。
幾年前,Eun因為慢性頭疼逐漸加劇而住院,住院時的她突然發現,韓國法律只允許家人為患者做出重要決定。即使是在簡單的探病上,家人的身份也要比朋友方便得多。
考慮到老了之后難免有需要做出緊急決定的時刻,如果兩人想把互相照應的計劃一直延續下去,就必須成為彼此法定意義上的關系人。
「我們想要的其實很簡單,能夠互相照顧、簽署一份醫療協議書、在其中一人生病時另一人有權請假來照顧,或者在其中一人去世時組織一場葬禮。
但在韓國,除非我們是合法的家人,否則想為彼此做這些事,基本不可能。」
最初,兩人考慮假裝成戀愛關系,通過婚姻來達成目的。但很顯然,目前韓國還不承認同性婚姻,這條路根本走不通。
沒辦法,她們只能另辟蹊徑:既然沒法通過結婚成為家人,那不然就試試收養吧...
讓兩人意外的是,收養的程序要比想象中簡單得多。
Eun提到,這個過程說起來甚至讓自己覺得簡單到有些離譜。
在韓國,未婚人士收養孩子,需要逐一審查年齡、經濟穩定性和撫養孩子的環境等因素,獲得批準的標準很高。
但收養一個成年人就簡單多了,甚至基本不需要任何先決條件。
想把朋友變成自己的女兒,只需要自己比朋友年長、得到朋友母親的批準、以及證明對方和自己沒有血緣關系即可。
流程上也基本沒啥阻礙:填個表格回家等上24小時,朋友當場無縫銜接變女兒。
收養朋友這事兒也讓Eun對組建家庭一事有了新的看法:
「現行法律定義的家庭本質上是基于性的結合,以及由性結合衍生出孩子的家庭。
但我認為,家人之間的情感聯系最為重要。因此,當我和某個人在一起時刻心系彼此,感到自己的情緒極度穩定與平靜時,我相信我們確實可以成為彼此的家人。 」
在成功收養朋友后,Eun把自己的經歷寫成書,表達了自己對此事的思考。
在她看來,韓國法律應該允許更多單身公民合法地創建自己選擇的家庭。家庭是人們的紐帶,無論性別或年齡如何,能夠相互信任和依賴的人就可以是「家人」。
很多人聽說她們的故事后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讓我印象最深刻的一點是,你竟然真的找到了一種非常現實的解決方法。
除了領養,個人還是希望能制定出伴侶在危急情況下可以成為法定監護人的法律…按韓國這個結婚率出生率來看,可能用不了幾年,‘一人家庭’就會成為很重要的社會問題。」
「久違地看到這樣一個新鮮的事例,覺得很有意思。從采訪中同居5年后才決定領養這一點來看,應該是兩人慎重的決定,彼此之間也值得信任。
由此想到,法國以前就引進了類似情況下可以組建家庭的法律,但我們這邊還遲遲不前,多少有些遺憾。」
「我看完的第一反應是:哇!還能有這樣的家庭!
對家庭形態的認識變得多樣了一些,人生選擇也有了比以前稍微寬廣的感覺,甚至覺得對領養朋友這事兒心動不已。
我希望能有一天能和真正合得來的人,不僅是親人,還能和朋友,在法律上被認可為家人。」
「希望能早日制定相關法律,期待我們社會能有更多種形式的家庭成員被認可的那一天。」
韓國網友關于家庭構造的擔心也不無道理。相關統計指出,韓國2021年的「一人家庭」數量已經達到了700多萬。
而從韓國全球墊底的結婚率和生育率來看,預計到2040年,每10戶家庭中,將會有4戶是「一人家庭」。
「一人家庭」的數量暴漲意味著,等這代人慢慢老去,未來養老將會成為普遍性的社會問題。
就像Eun目前所遇到的困境,如果想選擇朋友作為自己的家人,可能只得采取「把朋友收養成孩子」這種看起來有些非主流「荒謬」的方式。
其它國家與地區的解決方法其實也有不少先例。隨著不同形態的家庭觀念出現,社會制度也不得不跟著改變,來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新問題。
一些國家已經通過修改法律來適應新的觀念。比如法國就有所謂的「PACS」 (民事互助契約),來保障不結婚但長期同居的兩人的權益。
簽訂PACS的當事人可以是異性也可以是同性,它在責任上的整體束縛相比婚姻要小得多,但在經濟、互助義務等方面都有對應的保障。
此外,簽訂PACS的兩人還能合法養育孩子。PACS期間所生的子女稱「非婚生子女」,享有和所有孩子一樣的權利。只生育不結婚的「合作型父母」,由此成為可選的生活方式。
民間自助方法也有不少,英國之前有26位女性一起建立了老年女性共住社區OWCH,探索新的家庭形式和養老方式。
制定統一的原則、提前做好養老規劃、尋找價值觀和生活方式相似的人組建「社區家庭」...社區成員還制定了未來的看護方案:如果有人失能需要聘請護工,可以2-3人一起分擔看護費用。小組互相負責的原則也能避免出現護工虐待事件。
從2016年開始,26名女性就一直共同管理著這個溫馨有愛的女性烏托邦,生活既獨立又合作,既松散又親近。
當然,任何一種規則都可能存在「水土不服」的問題。采取哪種方式、制定何種規則,歸根結底還是要看社會觀念和整體環境。
但一路看下來,Eun的經歷,確實也給了我們很多思考:
「在思考家庭究竟是什麼的過程中也會想到,如果有一個能夠代替‘家庭’的、意義更全面的詞出現就好了。
比起性的結合帶來的婚姻關系,情緒上的結合是不是更重要呢?我想和我選擇的人一起生活,互相照顧、對彼此負責,那為什麼不能承認我們是家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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